十七屆三中全會 (2008年10月9日-12日)
通過《中共中央關于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加強農村制度建設;積極發展現代農業,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加快發展農村公共事業。
通過《中共中央關于推薦農村改革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
十六屆三中全會 (2003年10月11日-14日)
通過《中共中央關于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提出鼓勵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國企改革、轉變政府職能、建立現代產權制度等。
通過《中共中央關于完善社會主義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
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農業和農村工作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堅持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
通過《中共中央關于農業和農村工作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
制定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基本框架,提出包括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擴大對外開放等政策方向。
通過《中共中央關于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
通過了《關于價格、工資改革的初步方案》,確定治理經濟環境、整頓經濟秩序、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導方針。這次會議為進一步深化經濟改革掃清了道路。
通過《關于價格、工資改革的初步方案》《中共中央關于加強和改進企業思想政治工作的通知》
十二屆三中全會 (1984年10月20日)
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規定了改革的方向、性質、任務和方針政策,是指導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綱領性文件。
通過《中共中央關于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
全會確定了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團結一致向前看的指導方針;作出把工作重點轉移到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上來和實行改革開放的決策。